关于免去刘正昶副院长的决定
本院各部门、分院:
因刘正昶先生任期已满,不再连任。经本院研究决定,免去刘正昶先生副院长职务。
任期时间:2016年06月18日至2021年06月17日(所颁发的证件即日作废)。
此致,敬礼!
华夏五千年环境科学研究院 2021年06月17日